2015年3月12日 星期四

生死關頭(待續)

哪!您們知道嗎?那曹仁到了派出所,簡直是黑天暗地的,一群的警察不問是非,過來看到曹仁就拳打腳踢,能羞辱人的事,對曹仁都幹盡了,那曹仁莫名其妙被這樣糟蹋,才十七、八歲吔!長得一身清秀,白白淨淨的他,怎麼會遇到這種事呢?就在派出所裡,多少個警察記不得了,對他拳打腳踢的時候,人可是有潛能的,遇到這樣的情況,曹仁也不曉得是哪裡來的力量,盡全身能夠保護自己的潛力,發揮出來,無意中,奪了一位刑警的手槍,可他還沒當兵,不曉得怎麼開槍,否則這要在當時一定是非常大的社會新聞。
人活在這個社會,有保障嗎?有公平正義嗎?有法律嗎?有人權嗎?這些在曹仁的腦海裡,在當時已經是很矛盾可笑,這個社會是顛倒的,這個社會是欺世的,他奮不顧身,還是抵擋不了被制伏的命運,被五花大綁,手拷腳拷,甚至連重型犯的腳鐐都扣上了。
一個小小的年輕人,需要用到這種的方法來對付嗎?曹仁被弄得精疲力竭,只差沒死去活來,而那些警察也七橫八豎的,躺在地上,有精力的站起來,對曹仁連番的疲勞轟炸,要告曹仁襲警,搶奪槍械,能想到的罪名,最嚴重的,通通來了,曹仁心想,這下糟了,這個禍闖的可不小,這個名聲要傳回家鄉,那還得了?